您好!欢迎访问期待资源回收网!
(一)超项目范围享受优惠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废品回收,不锈钢回收,塑料回收,废金属回收,
40号公告规定的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不可享受退税政策。
(二)不符合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条件
40号公告规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
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能不符合以上条件,却适用了简易计税方法。
(三)存在未及时代办税费的情形
“反向开票”相关政策规定,资源回收企业向出售者“反向开票”时,应当按规定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于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税费报告表》和《代办税费明细报告表》,并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代办税费的,主管税务机关暂停其“反向开票”资格,并按规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费、滞纳金。
(四)不能提供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
“反向开票”政策规定,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保存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包括收购报废产品的收购合同或协议、运输发票或凭证、货物过磅单、转账支付记录等,并建立收购台账,详细记录每笔收购业务的时间、地点、出售者及联系方式、报废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以备查验。
四、再生资源回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利好效应
(一)简易计税政策利好
自2022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文以案例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政策的效应。甲企业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经营地在县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为3%。某月从自然人乙处收购不再使用的暖气片,支付500元,未取得相应发票。以此为例,分别计算甲企业在一般计税13%增值税税率和简易计税3%增值税征收率两种不同模式下需要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计税模式:应缴纳的增值税= 500一1.13x13%=57.52(元);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7.52 x(5%+3%)= 4.6(元)。甲企业合计税费为62.12元。
简易计税模式:应缴纳的增值税-500一1.03 x 3% = 14.56(元);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4.56 x (5%+3% )=1.16(元)。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甲企业仅须承担税费15.72元,节省资金46.4元(62.12一15.72)。
(二)“反向开票”政策利好
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反向开具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
产品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并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增值税计税方法发生变更的,还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对“反向开票”的票种进行调整。
仍以甲企业前述业务为例,假设甲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为自然人乙反向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选择适用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则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500一1.13 x 13%一500一1.01 x 1%=52.57(元);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2.57洲5%+3% )= 4.21(元)。甲企业合计缴纳税费56.78元,较“反向开票”政策实行前,节省税款5.34元(62.12一56.78 )。同时,
甲企业在核算企业所得税时,以开具的发票作为凭证列支成本,较自制凭证而言,更为规范,能够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度。
(三)国家政策利好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 } 7号),决定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在完善税收支持政策方面指出,要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相信今后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的出台将为再生资源产业做大做强带来新的机遇。
2026-01-20

2026-01-20

2026-01-20

2026-01-20

706417206@qq.com
706417206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3号206-22